一、举办单位
1.支持单位
菲律宾国家中央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菲律宾驻中国上海领事馆,菲律宾桑巴雷斯省政府
2.主办单位
菲律宾国家高教委、国家文化部、国家旅游局、菲律宾驻上海领事馆、国际武道联盟总部
3.承办单位
菲律宾国立雷蒙马赛科技大学、菲律宾威斯里安学院
4.协办单位
菲律宾武术协会、世界文化科学研究院、贵州大椿堂酒业有限公司、四川苌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6日
2.地点:菲律宾国立雷蒙马赛科技大学
三、活动内容
1.第十届国际武道联盟旅游文化节
2.首届菲律宾国际武术节
3.首届中菲文化教育艺术节
4.国际武道联盟总部第二轮岗聘证书颁发
四、开幕式表演
(一)开幕式会议部分
1.菲律宾国立雷蒙马赛科技大学校长、菲律宾威斯里安学院国际学院院长韩云捷主持开幕式,宣读菲律宾总统府副总统贺信。
2.菲律宾桑巴雷斯省政府省长致欢迎词
3.国际武道联盟总部主席梁守渝致开幕词
4.菲律宾驻华大使馆旅游局局长尼尔讲话
5.菲律宾国家文化部、旅游局领导讲话
6.菲律宾国家高教委主任宣布开幕
(二)首届中菲文化教育艺术节表演
中菲文化、教育、艺术家展示,及菲律宾国家文化教育艺术等特色节目表演
五、首届菲律宾国际武术节
(一)十项比赛
传统武术拳械、现代武术拳械、太极拳械推手、武术特技、健身功法、跆拳道、散手道、散打、中国式摔跤、集体拳械
(二)名次录取
1.非对抗项目各年龄组,男、女个人单项名次录取比例,分别按照实际参赛人数30%比例录取一等奖,颁发证书和金牌;按30%比例录取二等奖,颁发证书和银牌;按40%比例录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铜牌。
2.集体项目,分内家拳械、外家拳械、其它拳械三大类,按照实际参赛队30%比例录取一等奖,每队颁发证书,每人颁发证书和金牌;按30%比例录取二等奖,每队颁发证书,每人颁发证书和银牌;按40%比例录取三等奖,每队颁发证书,每人颁发证书和铜牌。
3.对抗项目每一级别录取前6名。少于6人(含6人)递减一名录取,第一名颁发金牌和证书;第二名颁发银牌和证书;第三名颁发铜牌和证书;第四、五、六名颁发名次证书。
4.单项团体分为现代武术、传统武术、太极拳、散打、跆拳道、武术特技、健身功法、散手道、中国式摔跤,各录取前3名,颁发证书。
5.总团体名次按代表队实际参赛人数计算,人数多者列前,分别录取前6名,颁发证书。
6.六十岁(含六十岁)以上参赛者,单独分组比赛,颁发金牌和证书。
(三)有关规定
1.各代表队允许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医1人,参赛人数不限。
2.组委会根据代表队实际报项情况,有权增减或合并组别。
3.本次活动采用国家规定的有关竞赛项目规则。
4.本次活动比赛服装、器材、护齿、护裆等所需用品,请运动员自备。
5.本次活动设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若评选出现不公平或误判、错判时,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金1000美元。
6.每场比赛结束后,请运动员到指定颁奖台,由领导和嘉宾现场颁发证书和奖牌;集体项目奖、武术道德风尚奖、单项团体和总团体奖,在闭幕式上颁发。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各代表队登陆http://www.iwdahq.org 第十届国际武道联盟旅游文化节栏目下载,填写报名表,领队或教练签字,并将电子版发送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截止2015年 7月1日前。
2.所需费用必须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据上签署代表队名称和领队姓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确认。费用不到账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秩序册。
3.报名时须交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护照原件,标明身高和体重,统一发放出国服装。
4.报名后,不受理改项、补项等,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境,造成经济损失自负。
5.每支代表队超过6人(含6人)可报一名随队裁判。
六、首届中菲文化教育艺术节
(一)报名条件
1.有关文化、教育和艺术领域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以单位名誉报名。
2.公办大学、私立院校、教育机构、留学服务机构、文化艺术团体,以单位名誉报名。
3.国际武道联盟所属二、三级单位会员,以单位名誉报名。
4.其他有特殊才艺者优先。如书法、绘画、音乐、体育以及民族民俗民间艺术等。
5.愿意随团旅游者,可以携带家属和小孩,但必须提前申请,获批准后方可随从。
(二)奖项设置
1.文化交流使者奖证书:颁发“中菲文化交流使者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