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评分项目的竞赛编排
第一节 编排的一般原则
编排的实质内容主要是竞赛日程的安排和运动员上场顺序的确定,竞赛日程的安排要遵循利益均等、机会均等的竞赛原则,但不能像确定各项目组运动员上场顺序那样通过抽签确定,而是依据大会所给各方面条件,通过整体把握、宏观调控的办法把各个项目组合理的分布到各场次、各场地中去。如果抽签确定,反而造成混乱。确定各项目组运动员上场顺序则根据随机理论采用抽签办法确定。综合起来做好竞赛编排工作要确立和遵循如下原则:
一.要合理使用场地
基层或规模较小的比赛一般设一块场地,全国及世界性、国际性的比赛通常设两块场地。场地的使用方法要合理。合理的场地使用方法来源于对赛会所给各项条件的认真分析、测算,提出最佳方案并加以实施。
二.要有利于运动员比赛
(一) 同组别项目集中一场比赛完毕。集中在一场把所有相同项目赛完,对同组别运动员来讲参赛时间一致,也与其他项目组比赛时间间隔均等。若参赛人数多,应注意安排在第二天同一时间、同一场地进行,力求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赛。
(二)抽签确定各组别内运动员比赛出场顺序, 以体现竞赛的公平性。
(三)各项目组的第一出场者的次数要均等地分散到每个队,或遵照特定的原则执行。
(四)每场比赛每位运动员只安排一个项目参赛。若必须有两项则应考虑有较充裕的间隔时间。
三.要有利于裁判员裁判
同一裁判组在每场次中只担任一个场地的裁判工作。要求裁判员是“全能型”的,在某一场地上裁判,自上场后便“一竿子插到底”,不论何项目组比赛无须更换裁判组。
四.要有利于观众观赏
评分项目的比赛一般都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一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安排各场项目时,同时开始的两场地比赛项目不要雷同,这样有利于观众观赏。
第二节 编排的注意事项
一.在一场比赛中,一个运动员最好只安排在一个项目,如果在赛期短、项目多的情况下,有的运动员一场必须参加两个项目比赛时,应当间隔编排,以防止运动员过度疲劳和造成忙乱现象。
二.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应尽量分散到各组中去。
三.每个项目应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各小组内运动员的比赛顺序,抽签可在竞赛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人员进行抽签。也可以在赛前规定的时间,由各队教练运动员临时抽签排定顺序。
四.同一项目的比赛应尽量集中在一起比完。若参赛人数多,也应注意安排在第二天同一时间场地进行,中间不宜间隔,力求在同等条件下进行。
五.每一项比赛的第一出场者,力求分散到不同的队中,抽签之前应确定好第一出场,每队的最多次数力求均等,若是多次,应有相应的调整办法。
六.竞赛中竞赛时间须大体相同,每场竞赛中所进行的两个场地的竞赛时间也应大体相同。
七.男女运动员尽可能安排在固定的场地进行所有项目的比赛;也可以将不同的项目固定在不同的场地上进行。
第三节 编排的一般步骤和基本方法
有些大型评分项目的特点表现为比赛设项多;故参赛人数多、项次多。因此做好编排工作要科学有序地进行。其步骤和方法如下:
一.学习竞赛规程
编排记录组在编排之前首先要学习竞赛规程,了解和掌握竞赛日期、大会的活动日程、实际竞赛天数、开幕式和闭幕式的时间、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以及裁判组的设置和分工情况等。这些因素都与做好编排和记录工作有直接的关系。
二.审查和统计工作
审查各单位的报名表, 如发现与规程不符或不清楚的情况,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解决。在审查的基础上,统计各队参加比赛的人数和每个项目参赛的人数(均男、女分别统计),以便为编排工作做好准备。并根据参加人数、项次数计算比赛实际所需时间。如果与大会所给时间出入较大,要调整、确定大会所给时间。
三.计算竞赛时间和场次
(一)确定竞赛总时间
将参赛运动员所报的各类项目的总数与该项目单项竞赛所需的时间相乘之积的总和即为所有比赛项目所需的竞赛时间。一个运动员每个项目的竞赛时间,应包括运动员进场、退场、演练、裁判评分和示分的时间。
现代武术竞赛项目每一单项比赛的时间约需3分钟,对练项目比赛的时间约需2分钟,集体项目比赛的时间约需6分钟;传统武术项目每项比赛的时间因具体项目不同分别约需2~6分钟;太极拳械类的竞赛每项比赛的时间约需6分钟;气功类的竞赛每项比赛的时间约需6~8分钟;舞龙的竞赛每项比赛的时间约需10分钟;龙舟的竞赛每项比赛的因距离不等所需要的时间从5~20分钟;对不同比赛项目的编排要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要求进行时间上的调整,不能机械从事。
以某次国际散手道武术竞赛为例:如运动员报的拳术数为l51项,其他拳术为186项,长器械138项,短器械148项,对练45项;集体项目10项。经过项目中的人次乘以单项比赛所需要的时间,再将所有运动项目所需的竞赛时间相加,计算出该次比赛需要的总时间为2209分钟。见项目人数时间统计表1。